在原始社会,除了性崇拜外,还有一种文化现象就是性禁忌。
所谓性禁忌主要是指在某种情况下把性看成是“危险的”、“不洁的”事物而加以禁止,有时也其“神圣”而加以禁止。
性禁忌和性崇拜有时似乎是矛盾的对立的两极,但是却是同源,即原始初民的愚昧无知。对于许多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他们贫弱的头脑无法解释,在不能解释的秘密中难免不藏着祸害,他们对此感到恐怖和无能为力,所以就产生种种禁忌。
性交禁忌
在性禁忌中,主要是性交禁忌,它在许多不同的情况下发生。和生产、宗教、作战有关的性交禁忌原始初民在进行大规模的渔、猎和作战活动过程中,往往禁绝一切性交活动,违者处死。这不仅由于性活动可能导致争夺异性的纷争而使集体行动瓦解,而且也认为会受到神灵的惩罚。例如在南部非洲的巴比第斯和巴唐嘎斯人中,猎手和水手在远征前一定要禁绝性交活动,否则就认为会导致打不到鱼和猎物。在柯琴斯,妇女在用酵母酿酒的过程中必须禁绝性交活动,否则认为酿出来的酒会变苦。印第安人在远征之前也必须戒除性交活动三天三夜,否则认为远征将以失败而告终。在刚果,祭司为廉洁正义而旅行时必须戒除性关系,否则就认为会遇上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