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实践当中存在很多争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明确了夫妻之间签定了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该是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以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夫妻之间的借款协议就类似于夫妻对共同财产的一种处分行为,法院可以认为借款协议有效,按照协议来进行处理。
案例:食品公司林总的太太出资四百多万为儿子买了一套房屋,零九年儿子结婚了,并且住在这个房子里面。儿子背着父母把妻子名字给加上去,过了三年夫妻两人吵架,准备离婚,但是对房产处理达不成一致意见。
首先,房子是结婚之前买的,登记在个人名下,而且是父母出全资购买的,是父母对子女的一个赠与,是个人的婚前财产。如果是结婚之后,父母为双方购房出资的,那么写的是双方的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写了一方的名字,而且父母是出全资,也是个人财产。
再阐述一下。
如果是婚后男方父母出了全款给孩子买房,写的是自己的儿子的名字,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即使婚后买的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是男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夫妻双方的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登记在一方的子女名下,因为双方父母都有出资,这种情况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属于按份共有,即谁的父母出钱多,谁就份额就大一些。
总结一下父母为子女提供财富支持的技巧:
第一是为子女买房子,父母最好自己保留一些产权。产证上有父母的名字,可以起到一定的管控作用。因为没有父母的名字,儿子要加上自己妻子的名字是很容易的。
第二为子女婚前买房,如果有贷款,最好在子女结婚之前还清贷款,防止离婚的时候,对方分割共同还贷和相应的增值部分。
第三婚后买房最好一次性付全款。通过银行转账要保留清晰的流水凭证,也尽量写自己的名字。
第四建议彩礼最好不要给现金而通过银行转账。
第五,婚后给子女存款,最好给子女单独开设一个帐户,而不是直接汇入子女一方或者对方的账户。
第六,赠与公司股权的,建议股权的先别做变更登记,先放在父母自己名下做一个隐名持有,日后再进行变更登记。
丈夫背着我卖房可以追回吗?
案例:再婚老人婚后买了一套房子,双方子女反对,双方长期争吵。在女儿的建议下男方就把房子出售,欠款转移。女方可以追回房子吗?在这个案例中,要看买方是不是善意第三人,如果说第三人市场上是善意购买的,给了合理的对价,比如说房子价值一百万,支付了一百万,并且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的,另一方主张要回房子,法院是不会支持的。被卖掉房子一方可以向他的配偶主张损失,离婚的时候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签了离婚协议书,还能反悔吗?
案例:房产公司老总与太太结婚之后购置的多套房产。因为有了第三者离婚,签了离婚协议,公司老总只分到一套房产,其他的都给了他的老婆。但是后面的因为房产有侄女的名字,民政局那就没有给他们办理离婚登记,他反悔不想离婚。太太起诉离婚,离婚协议有效吗?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了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离婚的,一方又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法院应该认定这个协议没有生效,会根据实际情况对财产进行分割。
中国的遗产大战能避免吗?
遗产继承的问题。很多继承纠纷,是没有遗嘱的,所以,法定继承人为了遗产如何分割会有纠纷。而另一些诉讼是有遗嘱的,但却常常因为遗嘱的效力而产生争议。
目前法律规定遗嘱有以下几种:
第一自书遗嘱。自己书写全部的内容,最后落款并注明年月日。
第二代书遗嘱。需要有两名没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其中一人代书。
第三口头遗嘱。在紧急情况下才可以写,有没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并且事后要重新再立遗嘱。
第四录音遗嘱。也限制在紧急情况。
第五公证遗嘱。效率最高,如果要改变公证遗嘱的话,还是要用公证遗嘱来改变。
独子继承面临的问题:
第一个是找不到人。
第二个是找不到财产。
第三个是找不到材料,比如说借钱的时候公证处要求提供身份证明死亡证明。
建议:
第一、列明财产的详细状况,留下查找的线索,尤其是一些老年人。
第二、早立遗嘱。
第三、提前进行财产的规划。
第四、公正有关的证明文件。
第五、明确未成年子女的继承和监护的问题。
(来源:幸知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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