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爱得再浓烈都要经历四件事

2016-03-30 10:02:15点击:

这个周末收到一位网友的留言:蔚蓝老师,过几天就是我的生日,男朋友和我约好了这一天去领结婚证。但我的心里还是七上八下的,这几天我都没办法正常工作了,晚上还会失眠。虽然我们之间的感情非常好,可我总觉的倘若我和他就这样结婚,一定会有很多遗憾,心里特别没底。所以我就想请教下蔚蓝老师一个问题:两个相爱的人具备什么样的条件,才可以结婚?

当时正好在车上,无法一一详尽,蔚蓝只是作了一个调侃性的回答:“你未嫁他未娶,身体健康,愿意在一起!”

在我看来,两个相爱的人若想真正长久在一起,得到美满稳定的婚姻,除了要符合调侃中所说的,那些法律客观和情感主观的基本条件外,它还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方面的条件:

其一,一年以上的相处;

其实无论从人的情感心理,还是从物质的变幻轮回,考验一件事情的可行性和稳定性,最起码的最短周期,至少是一年,其中两性情感也一样。

本人始终认为,男女朋友,只有共同经历了寒来暑往的情绪更迭,一年四季变换的兴衰轮回,和365天的人文熏陶,才能达成最基本的心理默契和情感磨合。

其二,二周以上的分离;

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没有经历过分离之苦的男女,永远无法真正体会到共相厮守的美好。

在这里,我为什么要把这个检验分离的时间概定为两周?一方面,两周正好是半个月的时间,半个月,既可以是月亮由残缺至圆满的吸纳时间,也可以是月亮由圆满至残缺的驱散时间;另一方面,我认为两周的时间,基本符合现代人之情感上,基于寂寞、需求和吸斥的最小单元条件。

其三,三次以上的吵闹;

爱情可以是卿卿我我,但婚姻决不是请客吃饭。恕本人直言,一桩没有经历过吵闹的婚姻,是有着先天性残缺的。那种与生俱来的风险,可能隐藏在你们身上某个不经意的角落,你们谁也不知道它会在什么时候发作。

我已经记不起多少次在咨询中,被当事人告知诸如:TA发起脾气来原来这么凶,太可怕了;TA翻起脸来怎么这么快?太不可思议了;TA的心里竟然装着这么多对我的不满……等等。这些案例无不深刻地告诉我们:婚前的吵闹,其实是双方加强相互认识,真实呈现情感状态,加速情感稳定的最佳法宝。而且不仅要吵,还要保证一定的吵闹次数。在我看来,一次两次不够,四次五次伤身,三次才刚刚好!

其四,四位老人的认可。

虽然我们现在不像封建社会那样,婚姻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是,有一个普遍的客观事实,我们必须有充分正确的认识。那就是,得不到家人祝福的婚姻,多半是难于幸福的。

所以,结婚前,找准时机,以恰当的方法见见双方各自的父母,是十分有必要的。表面上看,这只是婚姻的一大考,但事实上,却往往是给你们即将到来的婚姻上了一个特别重要的保险。

【本文由她他社编辑整理。她他社,关注两性关系和性爱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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