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朋友在公园赏花,觅春,“遇见一个男子,白面、有络腮胡,浓眉大眼,拿一相机拍照,然后,坐地上,停留、抽烟……” 她惆怅地说:“我的心融化了。”这位花痴的表达很到位。其实,最吃香的那款抢手男人,永远是“有刚硬底色,然后带点文艺气息”,这类男人魅力十足,灵肉相辅相成。
另一位闺蜜最近很向往、心仪“一个远在山东日照的男人”,她说,连他住的小城的名字都很清朗。
这个男人怎么迷倒她?听听她满嘴口水的描绘:眼窝很深,带点忧郁,眉骨凸显,又突然晴好;看起来很斯文,英俊,带点羞色而干净的笑,仿佛十里春风拂面;而他的身份不是文艺工作者,而是做建材生意的;皮肤黝黑,喜欢徒步露营,喜欢摄影,作品里有文人的腔调,“最美妙的是,他还是健身爱好者,胸肌腹肌峥嵘有致……”
总之,他是个热爱生活的品质男人,粗中有细,刚柔并济,文武兼修。这位女士,很早以前,她喜欢的是另外一位男子,其中有个画面感很强的情景:手臂上有纹身,戴粗大的金项链,却一脸慈爱地抱着女儿在医院排队等待打针……也许更年轻的时候她喜欢的是“温柔的粗鄙”,关键词是“粗鄙”;而更年长后,她更喜欢的是“强壮而精致”,是一种兼容的美而不是绝对的美。
不少女生承认林丹很性感,又觉得他的性感过于直接粗暴,甚至野性、好斗有点爆棚了。而另外一位羽毛球冠军、新秀谌龙则性感得更文艺、更蓝调,比如他眼睛里不仅仅有火焰,还有海水,还有,他腿更长,长腿也有它奇妙的文艺性。
男人要有粗有野,但是不能一条路走到黑。这个时候,如果给自己的强壮加一点暖色调,比如爱好文艺,哪怕只会吹口哨或者会做甜品也会缓冲那种过于干糙的粗线条。
同样,男人的性感,要有骨气与灵气,如果一开始就温柔、文艺、温暖、美好、多情,而忘记佩剑、练几块腹肌或蓄须……就很容易飘忽、弱化其男性的性感指数,甚至一不小心就弱了、“娘”了,其实只要稍做“水磨”处理,就可以有剑胆琴心的雏形,比如有个抽烟的坏毛病,或者喝酒的时候总是“先干为敬”,甚至脸上出现一道写实的疤痕,或者像《山楂树之恋》的男主角窦骁偶露胸毛,甚至穿牛仔裤、不善言辞、细长小眼也可以为自己的硬朗加一点分……
这是一个混蛋与混搭齐驱并驾的时代,“混蛋”的坏,很容易突然飙升男人的性感指数,因为这个时代还很浮躁,竞争还很激烈,“坏坏的样子”,有第一眼的威慑力与第一眼的冲击力,很有可读性,但更适合远观手不动;不过,“混搭”男人更有后劲,其魅力光辉是有节奏感的,更实用,可以满足女人对男人的遐想,又很安全,无刺、无害,因为从其身上可以嗅到类似闺蜜的味道。
男人的性感,用诗人余秀华的话说,稍不留神,“就脏了”。打猎的远古或者战争年代,男人的绝对强悍,意味着赢、胜利与安稳的幸福,而日趋文明、成熟、现代、和平的时代,女人要的是你中有我的侠士,而不是你死我活的悍匪。
商人王石,因为热爱登山、游学,于是风雅了;文人韩寒,因为敢言、赛车,于是刚毅了……我不知道怎么给这种混搭男人起个准确的名字或者概念,但是我相信,在两性关系里,魅力就是一种力量,性感的力量。一个男人最高级的魅力色谱是,你从中隐约可以看见自己有的,以及自己没有的,这才是吸引本身;如果只有自己没有的,那叫诱惑,而不是两两相吸,只有相吸才会惺惺相惜。这就更靠近爱情了。
有些喜欢,只是喜欢;有些喜欢,会升级为爱甚至热爱。
总之,男人的性感不要太肤浅、太直接、太单一,可以更深刻一些、曲折一些、丰富一些。可以侧漏,但是不必爆棚,因为男人性感是给女人欣赏的,如看山,不喜平铺直叙;女人的性感是给男人看的,最好一目了然,长驱直入,因为男人是视觉动物,而女性是通感精灵。